郡县掾史怎么写好看:
郡县掾史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合称,指郡掾史和县掾史。汉朝郡县分曹办公,掌管一曹事务的正职称掾,副职称史,称某曹掾、某曹史。曹,类似现在的科、局、处。《后汉书·张酺传》:“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县掾史并会庭中。”
词语分解:
- 郡县的解释 古代两级行政单位,大体相当今天的省与县给贡职如郡县。——战国策·燕策郡县苦秦吏。——史记·陈涉世家定东南郡县。——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 掾史的解释 官名。 汉 以后中央及各州县皆置掾史,分曹治事。多由长官自行辟举。 唐 宋 以后,掾史之名渐移于胥吏。后汉书·百官志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西京杂记卷二:“ 买臣 至郡,引﹝ 钱勃 ﹞为上客,寻迁为掾史。” 清 邵长蘅 阎典史传:“ 应元 ( 阎应元 )起掾史,官京仓大使。”
历史官职推荐:礼科给事中
官名。明清礼科之属官。明洪武六年1373设,二人,秩正七品,推年长者掌印。二十四年定设六人。秩正九品。建文1399—1402中改为从七品。万历1573—1619中裁一人。又,南京礼科亦设一人。分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