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条问事 |
释义 | 六条问事历史知识 六条问事怎么写好看:六条问事历史词典解释汉代关于刺史职责的规定。汉武帝时制定。《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汉官典职仪》云,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状,黜陟能否,断治冤狱,以六条问事,非条所问,即不省。一条,强宗豪右田宅逾制,以强凌弱,以众暴寡。二条,二千石不奉诏书遵承典制,倍公向私,旁诏守利,侵渔百姓,聚敛为奸。三条,二千石不恤疑狱,风厉杀6*人,怒则任刑,喜则淫赏,烦扰刻暴,剥截黎元,为百姓所疾,山崩石裂,祅祥讹言。四条,二千石选署不平,苟阿所爱,蔽贤宠顽。五条,二千石子弟恃怙荣势,请托所监。六条,二千石违公下比,阿附豪强,通行货赂,割损政令也。”六条以外,刺史不得干预地方官吏职权,否则依法惩处。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司禋官署名。即礼部祠部司,唐龙朔二年662改,咸亨元年670复名祠部;天宝十一载752又改,至德二载757再复为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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