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修两淮盐法志历史词典解释
书名。清王定安等编。一百六十卷。是志康熙三十二年(1693)创修,雍正六年(1728)续修,乾隆十三年(1748)再续,嘉庆十一年(1806)三续。王定安等继嘉庆朝所修而成。先是曾国荃于光绪十五年(1889)设局委王定安总纂,十九年成初稿进呈,二十年户部签驳一千三百余条发还,二十九年魏光焘复饬孙志焄等人重加校正、修订付梓。凡王制、沿革、图说、荡灶、转运、督销、征榷、邻说、职官、优恤、捐输、杂记、艺文十三门。其中职官一门稍有漏略。为清两淮盐政史料。有光绪刊本。
词语分解:
- 重修的解释 1 2 再度修整或修建乃重修岳阳楼,增其旧制。——宋· 范仲淹岳阳楼记重修庙宇,再造金身3 再次增删修改重修本草
- 法志的解释 谓记载法令的典籍。国语·晋语四:“夫先王之法志,德义之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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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魏建义元年528置。治永安县今霍州市。辖境相当今山西霍州、洪洞二市县地。属晋州。隋开皇初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