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国防部监察局 |
释义 | 国防部监察局历史官职 国防部监察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设置, 直属于参谋总长, 掌管全军纪律、财务等的监察事项。设局长一人,中将级;副局长一人,少将级。局内分设二处,处下设科。处长、副处长均为少将或上校级,科长为上校级。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皇木厂官署名。清朝工部所属之机构,顺治1644—1661 初定通州、张家湾各设木厂一,差笔帖式二人管理。康熙二十六年1687通州木厂归通惠河分司管理。张家湾木厂由工部派满司官一人管理。四十年1701通州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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