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 |
释义 | 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历史官职 京师内外城地方检察厅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清末京师检察机构之一。光绪三十三年 (1907) 设,附于京师内外城地审厅内。掌京地审厅管辖案件的检察事宜。置检察长一人,检察五人,并典簿、主簿、录事等。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县正堂县长官正式办公的地方是县衙的正堂,县官所出文告,有时用它做县长官的代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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