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厂统辖总管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又称统辖两翼牧厂总管。清朝太仆寺所属各马厂之总管。顺治元年(1644)初设立太仆寺时,分左、右两翼马厂,至乾隆十三年(1748),设统辖总管处,置统辖总管一员,或特简,或以察哈尔都统兼管。掌统理左、右两翼各马厂事务。其属官有左、右翼马厂总管各一人,翼长四人,协领十人,副协领十二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词语分解:
- 马厂的解释 牧马场。清史稿·高宗纪二:“丁未,命副都统 罗山 以原衔管 阿尔泰 军臺,并 商都达布逊诺尔 马厂事务。”清史稿·食货志一:“凡驻防营皆置马厂,其牧庄旁餘,靡不放垦。”六部成语注解·户部:“马厂餘地:牧马场所剩之地也。”
- 总管的解释 1 ∶全面管理;主管校内事务一时无人总管2 ∶旧时富豪人家管理奴仆或事务的人3 ∶古代官名,为地方高级军政长官、军事长官或管理专门事务的行政长官的职称4 ∶供水给辅助支管或将辅助支管的水排走的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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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都督中外诸军事”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