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吏司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朝刑部所属十八清吏司之一。简称江苏司。雍正十二年 (1734),分江南清吏司设。掌核江苏刑名,并兼理江南道御史、江宁将军、京口副都统、漕运总督、南河总督文移及察核、具奏各省减免与恩赦之案。设郎中满、汉各一人,员外郎满二人、汉一人,主事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词语分解:
- 江苏的解释 中国东部经济文化发达的省。在长江、淮河下游,东临黄海。面积10万平方公里,人口6052万1982,是全国人口密度最高的省。地势低平,气候温和湿润,农业单位面积产量和产值一直居全国前列。铁路、水运、公路发达。工业发达,手工业种类繁多。是全国经济最发达省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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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汉朝边塞每百里置有候官,候官下分若干部,以候长主之,领亭燧若干,以此形成障候,障尉、候长、亭燧长构成的边防候望系统。候长西汉秩比二百石。王莽时改为百石,东汉又减为比百石。 官名,汉朝边郡置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