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
释义 |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历史地名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历史词典解释在海南省海南岛南部内陆、五指山南麓。省直辖行政单位。面积1160.7平方千米。人口 15.8万,其中黎族占54%、苗族占3.3%。辖6镇、3乡。县人民政府驻保城镇。本陵水县地,清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置宝停营,民国初废。1936年析陵水县南境置保亭县,因宝停营得名。县治保城镇,属广东省。1948年属海南特别行政区。1952年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区。1955年属海南黎苗族自治州。1959年并入崖县,属海南行政区公署。1960年复置保亭县,县治迁通什镇。1962年迁回保城镇,重属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87年12月30日成立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同年11月20日6*批准)。1988年后属海南省。地处岛南丘陵地区。属北热带湿润气候。农产水稻、山兰稻、甘薯、玉米、花生等。产以橡胶为主的热带作物和沉香、巴戟、杜仲、砂仁、槟榔、益智等药用植物。有发电、木材加工、酿酒、棉布、水泥、橡胶制品、木制家具、五金制造等业。所产“山兰玉液”酒驰名。陵大公路经东至西贯穿县境。名胜有七指岭、七峰温泉、毛感千龙洞。 词语分解:
历史地名推荐:那板溪在今广西上思县西南。方舆纪要卷110上思州:那板溪“在州西南。与渌浪、渌郁等溪俱出十万山,汇流于明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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