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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
释义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

历史官职

稽察内务府御史处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又称“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清朝都察院所属机构。掌稽察内务府事务,兼稽察紫禁城内混入客留闲杂人等之事。雍正四年(1726),设内务府御史四人,十三年裁。乾隆三年(1738)复设二人,由协理陕西道及掌贵州道满御史兼管,另设经录三人。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1970)裁。


官署名。清乾隆三年(公元1738年)置,又名稽察内务府御史衙门,属都察院。由协理陕西道及掌贵州道满御史二人兼管,下设经承三人,掌稽察内务府事务。其稽察内容,包括年终察核注销内务府所属各司、院用过钱粮数目;每月初五、二十五注销广储司、六库等官更调交盘及取用存储物件的数目;稽察容留于紫禁城内的闲杂之人及混行出入者。而御史若不认真稽察上列事项,内务府大臣亦可将该御史题参。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裁撤。

词语分解:

  • 稽察的解释 检查。 清 林则徐 札各学教官严查生员有无吸烟造册互保:“转以为无人稽察,不知痛改前非。” 清 魏源 淮北票盐志叙:“无论卡局截角,重重稽察。”

历史官职推荐:武卫府

官署名。隋置,分左右,掌领外军宿卫。见隋书·百官下·左右武卫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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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9 8:5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