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景定公田 |
释义 | 景定公田历史事件 景定公田怎么写好看:景定公田历史词典解释南宋理宗时强买民田以扩大“公田”的历史事件。理宗即位后,官僚贵势之家疯狂兼并土地,国家财政日绌。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知临安府刘良贵、浙西转运使吴势卿和殿中侍御史陈尧道等,迎合权相贾似道之意,建策回买公田,以增加政府收入。理宗遂下诏首于两浙及江东、西推行之。其法,依限田之义,按官府规定占田限额,无论官户、民户,凡逾限田产皆抽三分之一回买为“公田”。其地价按租米一石给二百贯折算,而时价石租之田有值千贯者。后又减价偿以十八界会子四十贯,而用官告、度牒加价支付。最初仅买富豪之家逾限之田,继即实行敷派强买,虽百亩之家也不能免。中央设提领官田所以总其事,命刘良贵掌之。下设四个分司。地方以宪司、运司等领公田。乡设官庄,以当地上户充庄官。抑勒农民重租承佃,百姓为之破产失业者甚众。至恭宗德祐元年(公元1275年)始罢。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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