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同知閤门事 |
释义 | 同知閤门事历史官职 同知閤门事历史词典解释官名。宋朝閤门使、副使阙,则置知閤门事、同知閤门事。南宋高宗绍兴五年(1135),令左武大夫以上称知閤门事,官未及右武大夫者即称同知閤门事。 官名。为閤门司的副长官。见“知閤门事”。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郡府门亭长郡门下吏名。汉始置于郡国,后汉书·百官志五说:郡府“正门有亭长一人。”后汉书·儒林传记孙堪为县令,“谒府趋步迟缓,门亭长谴堪御吏。”可见门亭长职主守门纠仪。其下有门卒,见汉书·韩延寿传。晋代南乡郡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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