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兰台令史 |
释义 | 兰台令史历史官职 兰台令史怎么写好看:兰台令史历史词典解释官名。东汉始置,隶御史中丞。掌书奏及印工文书,兼校定宫廷藏书文字,秩六百石。班固曾任其官,受诏撰史。魏、晋、南朝沿置,掌监察刑狱文书,班次侍御史。魏、晋、宋六品。《隋书·刑法志》: (南朝陈)“御史中丞、侍御史、兰台令史亲行京师诸狱及冶署,理察囚徒冤枉。” 官名,汉置,六人,俸六百石,掌书劾奏及印工文书。见《后汉书·百官志三》、《后汉书·班固传》,参看“兰台”条。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田曹①官署名,掌农政。1 西晋置,为尚书省六曹之一。参见“田曹尚书”。2 王府、公府、将军府僚属诸曹之一。西晋杨骏太傅府始置,其后相国府、丞相府等均置,以掾、属领之。西晋末改以参军主曹事。东晋、南朝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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