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招讨司副使 |
释义 | 招讨司副使历史官职 招讨司副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辽、金、元三朝军事行政机构招讨司之副长官。位招讨使之下,协掌司事。明朝沿元旧称,始作为土官名号之一,武职。仅四川设一员,正六品。位次招讨使,有自己所辖之土兵及地区。世袭,其承袭事隶兵部。清初沿置,雍正六年(1728)废,次年改设流官。详“土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翰林医官官名。北宋徽宗政和三年1113置,为从七品医官阶官。 医官名。宋朝有翰林医官,为内侍医生。见宋史·职官九·医官。在宋代,翰林医官也是医官官阶名。辽代南面朝官翰林院属有翰林医官。见辽史·百官志三·翰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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