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璃窑监督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朝工部所属琉璃窑主官。掌窑事。顺治(1644—1661)初以汉司官一人充任。康熙元年(1662)改设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堂官委派司员兼充,每年一更代。
官名。清置,属工部,掌琉璃器具的制造及供宫廷工程之用。满汉各一人,由工部司员中差委,任期一年。
词语分解:
- 琉璃的解释 巴利语 veluriya或梵文俗语verulia的译音。用铝和钠的硅酸化合物烧制成的釉料,常见的有绿色和金黄色两种,多加在粘土的外层,烧制成缸、盆、砖瓦等。亦指琉璃灯座一盏琉璃
- 监督的解释 1 ∶察看并加以管理监督干活2 ∶从事监督工作的人
历史官职推荐:太乐丞
官名。又作大乐丞。秦朝奉常属官,太乐令副贰。汉景帝中元六年 前144 隶太常,东汉改大予乐丞。三国魏置为九品。南朝皆置,梁为三品勋位,隶太常卿。北齐、隋唐为太常寺太乐署次官,隋朝置二员,正九品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