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酒课提举司 |
释义 | 酒课提举司历史官职 酒课提举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元朝置。掌酒醋榷酤之事。世祖至元十九年(1282),始置于大都,秩从五品,设提举一员,同提举二员,副提举二员。二十八年,减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成宗大德八年(1304),开和林酒禁,亦设酒课提举司。武宗至大二年(1309),弛酒禁。各行省皆置。后罢各司,只存大都酒课提举司。顺帝至正十六年(1356),复立于各行省。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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