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徇公灭私 |
释义 | 徇公灭私历史典故 徇公灭私怎么写好看:
徇公灭私历史词典解释徇:同“殉”。谓尽忠于国家民众之事而弃置个人私利。唐.白居易《与薛萃诏》:“卿勤王之节,徇公灭私;事主之诚,移忠资孝。”亦作“徇公忘己”。宋.吴曾《能改斋漫录.夺范纯仁谥忠宣议》:“当众人莫敢言之时,在偏州无可用之地,义形正色,愤激至诚,非特救当世正人端士之网罗,直欲戒后世乱臣贼子之迷罔,徇公忘己,为国惜贤。” 并列 为了公家的利益而弃置私利。唐·白居易《与薛苹诏》:“卿勤王之节,徇公灭私;事主之诚,移忠资孝。”△多用于写公而忘私的人。→公而忘私。也作“徇公忘己”。 词语分解:
历史典故推荐:是非得失正确与错误,所得与所失。宋.朱熹辞免兼实录院同修撰奏状二:“奉圣旨不允者。沥恳控陈,必期从欲,闻命悚惕,不知所言。重念臣愚素无史学,然于是非得失之故,实有善善恶恶之心。”钱仲联黄公度年谱:“逮穷年累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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