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火器营怎么写好看:
内火器营历史词典解释
清代军事建置。设于京师内城之火器营。包括枪营,营兵为鸟枪护军,共二千五百一十六人;炮营,营兵为炮甲,共八百八十人。设翼长一人,署翼长营总一人,营总三人,鸟枪护军参领四人,副鸟枪护军参领八人,署鸟枪护军参领十六人,分掌训练之事。
词语分解:
- 内火的解释 1.内热。 唐 孟郊 路病诗:“飞光赤道路,内火焦肺肝。”再生缘第二一回:“太后娘娘内火已散,再服一剂,须要参汤应用,以候宿食下来。”2.指世俗人炽热的欲望。 唐 鲍溶 宿悟空寺赠僧诗:“朝光畏不久,内火烧人情。”1.禁止野烧;禁火。周礼·夏官·司爟:“掌行火之政令,四时变国火,以救时疾。季春出火,民咸从之。季秋内火,民亦如之。” 郑玄 注引 郑司农 云:“以三月本时昬心星见于辰上,使民出火;
- 营的解释 营 (營) yíng 军队驻扎的地方,借指按编制集体生活的地方: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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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殷商始置,西周沿置,掌邑的行政长官。殷虚文字外编第三四片:“癸酉卜,王贞,自今癸酉至于乙酉,邑人见其方卬不见其方执,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