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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开封府判官
释义

开封府判官

历史官职

开封府判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宋初置,为开封尹副贰。后设开封少尹二人,若遇他官领尹事,则改少尹为判官。英宗治平三年(1066),命判官一人领使院事,民间俗称之为“南司”,掌审察文移簿籍。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定为正八品。

词语分解:

  • 开封的解释 中国河南省地级市,位于河南中部偏东北,黄河南岸,市 区面积38平方公里,人口60万,中国著名古都,曾为河南省会,现为河南重要工业城市
  • 判官的解释 唐宋时辅助地方长官处理公事的人员,借指阎王手下掌管生死簿的官坐谪兴国州判官。—— 清· 张廷玉明史·海瑞传

历史官职推荐:兼行参军

官名。晋代设置,见“行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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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1:3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