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历史知识:

 

词条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
释义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

历史知识

上海租界权限章程历史词典解释

又称《上海会审公廨合同》。清光绪二十八年五月五日(1902.6.10)订于上海。共四款。规定:凡华人之间的民事案件,原告应在被告居住地之公堂呈控;华人犯租界章程者,在所犯之租界公堂审讯;凡华洋混合的民事案件,原告为洋人而非法国籍人,华人被告不论居何租界,都应控告于公共租界公堂,原告为法人则应控告于法租界公堂;刑事案件亦同。

词语分解:

  • 上海的解释 中国最大的工商业城市,中央直辖市,世界特大城市和十大港口之一。地扼长江出海口。面积6,186平方公里,人口1,185万
  • 章程的解释 1 ∶指组织的规程或办事条例,也泛指各种制度2 〈方〉∶指办法;主张

历史知识推荐:提举常平官

官名统称。简称提仓。北宋真宗时,诸路常平仓设提举官。神宗时,为推行新法,各路差提举常平广惠仓兼管勾农田水利差役事。后或废或置。南宋时,与提举茶盐官合为一职,称提举茶盐常平等公事或提举常平茶盐公事,通

随便看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0-2024 Suppus.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13:04: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