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院判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元代置,为太医院属官,员二人,正五品,位在同签下。朱元璋吴元年(1367)置。为太医院次官,佐院使掌院务。洪武十四年(1381)改称院丞,二十二年复旧名。正六品。清顺治元年(1644)分置左、右院判各一人,由汉员充任,正六品。左院判由右院判升补,右院判由御医升补。宣统元年(1909)改正五品。
词语分解:
- 太医的解释 封建社会专为帝王和宫廷官员等服务的医生太医以王命聚之。——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 院判的解释 古代中央某些官署的属官。初刻拍案惊奇卷九:“每年春,宣徽诸妹诸女,邀院判经歷两家宅眷,於园中设鞦韆之戏,盛陈饮宴,欢笑竟日。”此指宣徽院判官。明史·太祖纪一:“闰月丙辰, 友谅 陷 太平 ,守将 朱文逊 ,院判 花云 、 王鼎 ,知府 许瑗 死之。”此指枢密院判官。 高阳 玉座珠帘·恶疾初起:“太医院院使悬缺, 庄守和 是右院判, 李德立 是左院判。”此指太医院判官。
历史知识推荐:古彩
陶瓷名词。也称硬彩。清康熙时在明五彩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种装饰方法。仍采用蓝、绿、紫、黄、红等五色彩绘成图,其单线平涂无明暗。雍正时粉彩盛行后,五彩仅为仿古、外销品种,故被称为古彩。与粉彩之柔和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