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旗俸饷处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又称俸饷处。清朝户部所属办事机构。乾隆十三年(1748)置,设郎中领其事,下设员外郎、主事等官。以上均无定员,为满官缺,由本部堂官酌派。唯有经承八人(每旗一人)为定制。掌放八旗官兵俸饷及赏恤,管理八旗户籍档案。光绪三十二年(1906)裁。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乾隆十三年(公元1748年)置,掌八旗官兵俸饷及其赏恤,并管八旗户籍档册。置满郎中、员外郎、主事等,无固定员额,由尚书酌委。另有额定经承八人,每旗一人。
词语分解:
- 八旗的解释 清代满族的军队组织和户口编制制度,以旗为号,分正黄、正白、正红、正蓝、镶黄、镶白、镶红、镶蓝八旗。后又增建蒙古八旗和汉军八旗。八旗人的后代称八旗子弟,后多借指倚仗祖上有功于国而自己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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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外官缺分之一。属此缺分者有直隶之良乡、通州等十二州、县,河南之祥符、郑州等十一州、县,山东之德州、东平等十一州、县,江南之山阳、邳州等十三州、县之佐贰、首领官。虽属腹俸,其历俸升擢与边俸同。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