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会怎么写好看:
僧会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管理佛教事务之僧官。明洪武十五年(1382)设于各县僧会司,县各一人,为僧会司长官。品秩未入流,设官不给禄,颁发度牒。掌领一县之僧人。清沿明制,例由礼部拣选通晓经义之僧人充补,移咨吏部注册。
清朝在县设的僧官,掌全县僧众。见《清史稿·职官三·府僧纲司》。
词语分解:
- 僧会的解释 管理一县僧尼事务的僧官。清会典·礼部十一·祠祭清吏司“凡僧官道官皆註於籍”原注:“直省僧官,府曰僧纲,州曰僧正,县曰僧会。”
- 僧的字典解释 僧 sēng 佛教指出家修行的人,梵语“僧伽”的简称:僧侣
- 会的字典解释 会 (會) huì 聚合,合拢,合在一起:会合
历史官职推荐:户部司
官署名。唐朝户部四司之一。高宗登基649,以避太宗讳,改民部司设。为户部之头司,龙朔二年662,改称司元司,咸亨元年670复旧。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称地官司,中宗神龙元年705复旧。掌管全国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