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省政府委员会 |
释义 | 省政府委员会历史官职 省政府委员会历史词典解释省政府的权力机关。国6*民6*党政府设置,由省政府委员七至八人组成。其职权为:所有关于制定省单行条例,增加或变更人民负担,确定及变更地方行政区划,处分或筹划省公营事业,执行国民政府委托事件,监督地方自治设施或变更省行政,咨调省内军队及督促所属军警团防绥靖地方,全省预算决算,任免全省所属官吏及停止或撤销所属机关的不法命令或处分等事项,均须经过省政府委员会的决议,方得执行。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海军部官署名。清末新设的中央机构之一,系管理海军军政之总机构。宣统二年1910,改*筹办海军事务处设。初以海军之发展,光绪九年1883于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内设海防股。十一年设*总理海军事务衙门,二十一年撤。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