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钦命事件查办处 |
释义 | 钦命事件查办处历史知识 钦命事件查办处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简称查办处。清代皇帝为调查审理某些特别重大的案件,颁特旨设立的临时性机构。清末刑部改为法部后始设。主要官员一般由法部和有关衙门的主官组成,办案情况须直接报告皇帝。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阑人不应入而入,或擅自闯入禁区。唐律对阑入太庙门、宫、殿门者处以二年至二年半徒刑。阑入上阁者绞,阑入御膳所者流三千里,阑入禁苑者徒一年。阑入以逾过门槛门限为界。至门槛未逾者,宫门杖八十,殿门以内递加一等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