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河河道总督历史词典解释
见“河道总督”。
词语分解:
- 北河的解释 1. 清 以前 黄河 自今 内蒙古 磴口县 以下,分为南北二支,北支约当今 乌加河 ,时为 黄河 正流,对南支而言,称 北河 。汉书·武帝纪:“ 元封 元年……出 长城 ,北登 单于臺 ,至 朔方 ,临 北河 。”2. 清 雍正 八年置 直隶 河道总督,掌防治 直隶 今 河北省 境内的南北 运河 、 永定 、 大清 、 子牙 、 滹沱 等河,时称总督为 北河 总督,所管诸河为 北河 。 乾隆
- 总督的解释 1 ∶明初在用兵时派往地方巡视监察的官员;清朝始正式成为地方最高长官,一般管辖两省的军事和政治,也有管三省或只管一省的总督胡宗宪。——明史2 ∶英法等国派驻殖民地的最高统治官员加拿大总督3 ∶英国国王派驻自治领的代表
历史知识推荐:傅弘烈
?—1680 清江西进贤人,字仲谋,号竹君。明末流寓广西。顺治时任韶州同知。康熙二年1663迁庆阳知府。七年,因密疏吴三桂谋逆,革职论斩。九年,减徙梧州。三桂反,阳附受伪职,密约尚可喜共图恢复,并说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