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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条 提领官田所
释义

提领官田所

历史官职

提领官田所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南宋掌管官田的临时机构。高宗绍兴二十八年 (1158) 置,掌根括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增其租课。理宗景定四年 (1263)再置,掌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为公田。


官署名。宋置,是临时掌管特种官田的机构。绍兴二十八年(公元1158年)根据浙西、江东、淮东沙田、芦场与景定四年(公元1263年)回买两浙、江东西逾限民田以充公田,曾两度设置此机构。

词语分解:

  • 提领的解释 1.提调带领。 宋 周煇 清波别志卷下:“遂詔辅臣 郑居中 提领修纂, 李子奇 及秘书丞 李錞 为编修官。”宋史·律历志十四:“迺詔礼部尚书 周执羔 提领改造新历。”2.官名。 元 始置。元史·百官志一:“提领一员,从七品;大使一员,从八品。”

历史官职推荐:大鸿胪丞

官名。汉朝大鸿胪属官。东汉员一人,秩比千石。助大鸿胪职掌诸侯及周边少数族等事务。 官名,俸比千石,为大鸿胪的副贰长官,助卿行施职务。见后汉书·百官志。参看“大鸿胪”、“大鸿胪卿”两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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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9/5 1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