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军事参议院 |
释义 | 军事参议院历史官职 军事参议院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民国时期国民政府置,为军事最高咨询建议机关。直属国民政府。设院长、副院长各一人,参议九十至一百八十人,咨议六十至一百五十人,以曾经任过重要军职、学识优长之海陆空军将官等充任,平时备咨询建议,并担任点验、校阅、演习、调查、屯垦、兵工及特派等事,战时担任高级指挥官或其他相当职务。设总务厅、军事厅分掌院务。 最高军事咨询机关。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十一月设置,直隶于国民政府。参议院设院长一人(上将级),中、上将级军事参议无固定员额。院内并设有秘书、副官及总务厅(分设文书、管理两科)军事厅(分设编篡、调查两科)以办理各种事务。直辖机构有陆军研究会、海军研究会、空军研究会及国防研究会。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忠显校尉散官名号。金始置,为武散官以授从七品下武官。元朝沿置,改武官从六品,敕授。明朝为武官从六品,初授。清初沿置,为武职中属绿营者从六品之封赠。乾隆二十年1755,改武信佐郎。五十一年,与八旗从六品统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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