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理街道衙门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又称督理街道厅。清代工部所属机构。顺治元年(1644)置。遣满、汉司官各一人管理。乾隆三十一年(1766)改由四人管理,满、汉御史各一人,本部司员一人,步军统领衙门司员一人,一年一更代。下设经承二人。掌理京师外城街道之事,垫巷修路,浚沟挖渠,查勘房界,荡垢疏涝。光绪三十二年(1906)改隶民政部营缮司。
词语分解:
- 督理的解释 监督治理;督率管理。新五代史·唐臣传·孔谦:“ 庄宗 初即位,推恩天下,除百姓田租,放诸场务课利欠负者, 谦 悉违迢督理。” 清 刘大櫆 少宰尹公行状:“未踰旬,而天子使督理 江苏 学政。” 刘师培 人类均力说:“将谓量其财力授以相当之工作,则必有督理之人,此与有政府何异?”
- 衙门的解释 旧时官吏办公的地方;官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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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王武丁时诸妇之一见殷墟甲骨文。武丁常关心其生育、疾病等事,且为举行祭祀,又曾卜问其封地的年成好坏,她还参预祭祀以及战争,有学者认为她即甲骨文中武丁之配妣戊,也就是司母戊大方鼎铭文的司母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