殿庭仪礼司左司丞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明太祖洪武二十二年(1389)于殿庭仪礼司置左、右各二人,正九品,佐司正、司副掌司事。三十年改殿庭仪礼司为鸿胪寺,遂罢。
词语分解:
- 殿庭的解释 1.宫殿阶前平地。三国志·吴志·吴范刘惇等传论“舍彼而取此也” 裴松之 注引 晋 葛洪 神仙传:“﹝仙人 介象 ﹞乃令人於殿庭中作方埳,汲水满之。” 唐 刘禹锡 和令狐相公初归京国赋诗言怀:“殿庭捧日彯缨入,阁道看山曳履回。” 唐 封演 封氏闻见记·端悫:“ 宋璟 为广府都督……在马竟不与 思勗 交一言。 思勗 以将军贵倖殿庭,因诉 元宗 , 元宗 嗟嘆良久,即拜刑部尚书。”2.朝廷。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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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分职诸曹之一。汉代公府有铠曹,掌戎杖器械。西晋时郡亦置铠曹,集古录跋尾引司马整碑阴有铠曹掾;彭祈碑阴有铠曹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