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司怎么写好看:
营造司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清代内务府所属七司之一。初为惜薪司,顺治十八年(1661)改内工部,康熙十六年(1677)始称营造司。掌宫廷修缮事务。凡宫殿及庭园工程,大者会同工部办理,寻常岁修自行承办,每年定期淘挖紫禁城沟渠并拔除城上之草。由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设郎中二人,员外郎八人,主事、委署主事各一人,以及笔帖式、书吏等员。又设太监若干,负责带引匠役内廷工作。下设木、铁、房、器、薪、炭六库,圆明园薪炭库及铁、漆、炮三作,分别以库掌、副库掌、库守、司匠、委署司匠等人员管理,炮作并以总管大臣一人值年管理。
词语分解:
- 营造司的解释 官署名。 清 置,属内务府,掌宫禁营缮。 清 昭槤 啸亭杂录·内务府定制:“营造司,凡匠役均有定额……又设司匠领催以督率之。”参阅清史稿·职官志五。
- 营造的解释 1 ∶建造营造住宅2 ∶制作;做营造器物3 ∶构造,编造各肆营造,枝叶徒繁
- 司的字典解释 司 sī 主管,操作:司法
历史知识推荐:烟瘴缺
清代外官缺分之一。此缺有广东之崖州、感恩、昌化、陵水等县,广西之百色、太平、宁明、明江、镇安、泗城、凌云、西隆、西林等府、厅、州、县及忠州、河池等数十杂职,属于边俸缺。有政绩而无过失者,照例三年升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