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河东南北路提刑司 |
释义 | 河东南北路提刑司历史官职 河东南北路提刑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金朝地方九路提刑司之一。掌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及镇防诸军。世宗大定二十九年(1189)六月,置于汾州。设使、副使领司事,秩正三品、正四品。下设判官、知事等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建康正官名。亦称建康狱正。南朝梁、陈置,属建康令。职掌与“廷尉正”略同,为高级审判官。梁书·孔休源传: “迁建康狱正,及辨讼折狱,时罕冤人。”梁四班,陈七品。参见“建康三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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