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务司郎中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词语分解:
- 警务的解释 指有关警察方面的事务。 蔡锷 致任可澄电:“ 施 由 滇 乞假回籍, 粤 中当道留办省城警务,数月之间,盗息民安。” 老舍 我这一辈子十三:“要提起警务,我是地道内行。”
- 郎中的解释 1 ∶中医医生2 ∶对他人亲随的敬称兄长,这几位郎中,是张都监相公处差来取你。——水浒传3 ∶官名。清朝六部以下设司,司设长官郎中4 ∶宫廷的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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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分职吏名。东晋置,掌郡所属武装。建宁郡所属有都督二人,见八琼室金石补正九建宁太守爨宝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