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广州湾租界条约 |
释义 | 广州湾租界条约历史知识 广州湾租界条约历史词典解释法国强迫清政府订立的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五年十月十四日(1899.11.16),广西提督苏元春与法海军军官高礼睿在广州湾(具体地点不详)正式签约。凡七款。内容有:(1)广州湾及附近海面租给法国,租期九十九年;(2)租界内归法国管理,并有权设防驻军、征收船税;(3)允法国自雷州府赤坎至安铺修筑铁路、敷设电线。1945年《中法交收广州湾租借地专约》新立,此约遂废。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张华奎?—1897 清安徽合肥人。张树声子。光绪进士。光绪十五年1889发四川以道员补用。十七年四川总督刘秉璋檄办滇黔边引盐务,悉心厘剔,有成效。旋署川东道,参与办理大足教案。十八年补建昌道。次年调署按察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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