疆理局怎么写好看:
疆理局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为南京临时政府内务部内部分设的六局之一,下设四科:第一科所掌为:一、土地收用法等之具案及颁布事项;二、国有、公有、私有土地之清查事项;三、变更行政区划及统计土地面积事项。第二科所掌为:一、岛地、滩地及荒山之管理事项;二、海面幅员及水面埋立事项;三、外国人租界事项。第三科所掌为:一、全国各地地图测绘审定事项;二、地志之编纂事项。第四科所掌为:一、田土之清理事项;掘采土石事项;三、土地买卖之稽核事项。每科设科长一人,一等科员一人,二等科员三人,三等科员四人。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四月,北洋政府改称职方司,参见“职方司(2)”。
词语分解:
- 疆理的解释 1.划分,治理。语本诗·小雅·信南山:“我疆我理,南东其亩。” 毛 传:“疆,画经界也;理,分地理也。” 高亨 注:“疆,划田界。”左传·成公二年:“先王疆理天下,物土之宜,而布其利。” 杜预 注:“疆,界也;理,正也。” 杨伯峻 注:“疆,画分经界。理,分其地理。”宋书·索虏传:“夫王者之兵,以义德相济,非徒疆理土地,恢广经略,将以大庇苍生,保全黎庶。” 宋 叶适 取燕一:“因时拯乱, 汤
- 局的字典解释 局 jú 部分:局部
历史官职推荐:豪恶吏
豪而恶的官吏,与“善吏”相对而言。史记·酷吏列传·王温舒:“温舒复为中尉……督盗贼,素习关中俗,知豪恶吏。豪恶吏尽复为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