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警佐 |
释义 | 警佐历史官职 警佐怎么写好看:警佐历史词典解释警察职名。北洋政府时期京师警察厅各处设警佐十二人,其地位次于警正;县警察所设警佐一至三人,得充警察分所所长。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于县,掌全县警察事务,其地位相当于科长。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全国烟酒事务署官署名。北洋政府原在财政部设置全国烟酒公卖局,管理全国烟酒公卖事务。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十二月,财政部呈请改设全国烟酒事务署。次年一月十五日公布全国烟酒事务署暂行编制章程•规定其职权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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