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训练司历史词典解释
官署名。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设置,属社会部。其主要工作在于执行《非常时期人民团体组织法》,即管理各种人民团体,如农会、工会、商会、渔会、教育会及自由职业团体等“职业团体”,和其他人民团体,如文化团体、学术团体等。以司长为主官,下设科长、科员分理本司事务。
词语分解:
- 组织的解释 1 ∶按照一定的目的、任务和形式加以编制;安排事物使有系统或构成整体组织一个集会并建立一个教堂2 ∶按一定宗旨和系统建立起来的集体党团组织3 ∶通常由一类或几类特殊的细胞与其胞间质胞间质是结构物质之一一起组成的聚集体,动植物体即由这些聚集体构造而成结缔组织4 ∶纺织品经纬纱线的结构斜纹组织5 ∶纺织树桑麻,习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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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所属。专掌稽查坛庙警卫,兼理稽查内外城地方违警之事和应责事件、交查要件。设总办、会办各一人,为正副主官,帮办二人,协助办事;委员三十四人,分理本处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