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警务长 |
释义 | 警务长历史官职 警务长怎么写好看:警务长历史词典解释官名。清末地方州县佐治官。光绪三十三年(1907)改革地方官制,始置。直隶州、直隶厅及州县每处一人,奏补。掌理该州厅县巡警、户籍、消防、营缮、卫生事宜。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少祝官名。周朝置。太祝之副。宗庙祭祀礼仪为王导引,掌祝祷。逸周书·尝麦: “爽明,仆告既驾,少祝导王,亚祝迎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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