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民变历史词典解释
明万历年间市民反对矿监税使的斗争之一。税监潘相派爪牙至江西各地征税。其舍人王四于景德镇横征暴敛,贪赃不法。万历三十年(1602)景德镇民万余愤而举事,焚烧厂房。饶州(治今江西波阳)通判陈奇可安抚遣散民众,始平其事。后奇可反被诬逮。
词语分解:
- 民变的解释 旧指民众暴6*动。东周列国志第一回:“﹝ 周厉王 ﹞暴虐无道,为国人所杀,此乃千年民变之始。” 明 唐顺之 条陈海防经略事疏:“﹝ 苏城 人﹞游冶子弟,怀毒蓄机,日伺 倭 来,里外合应,幸早发之,犹尚烧官寺,劫狱囚,鬨然一逞,则6*民变之渐矣。” 章炳麟 驳康有为论革命书:“然则立宪可不以兵刃得之耶?既知 英 、 奥 、 德 、 意 诸国,数经民变,始得自由议政之权。” 魏钢焰 宝地--宝人--宝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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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明时朝鲜人。永乐七年1409封贤妃。善吹玉箫,为成祖宠爱。次年随帝北征还,卒于途。葬山东峄县今枣庄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