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 |
释义 |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历史官职 六条课太守县令法历史词典解释西魏北周时考课太守、县令的法规。西魏大统十年(公元544年)度支尚书苏绰奉命制定考课太守、县令法六条,北周时沿用,其内容据《周朝律考·后周律考》的记载为:修身心、敦教化、尽地利、擢贤良、恤狱讼、均赋役。其时牧守令长非通六条及计帐不得为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爵部员外官名。渤海国官,左六司支司爵部属官,位郎中下。 |
随便看 |
历史词典共收录349559条历史相关词条,可在线查询历史人物、历史事件、历史典故、历史地名、历史官职等历史知识,是历史研究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