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坐赃 |
释义 | 坐赃历史知识 坐赃怎么写好看:坐赃书法图片 坐赃历史词典解释刑法用语。即以赃论罪。《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规定,二人以上合谋盗窃,并赃以论;非合谋,则各坐赃。《后汉书·质帝纪》:“豫章太守虞续坐赃,下狱死。”后多以坐赃入刑律。唐律列为六赃之一。指官吏虽非直接贪赃,但行动有类似贪赃性质,故称坐赃致罪或坐赃论。如监临官贷所监临部下财物者,役使不应供己驱使者,受所辖部下猪羊供馈者等,皆以坐赃论。唐律规定,坐赃致罪者,一尺笞二十,一匹加一等;十匹徒一年,十匹加一等,*罪止徒三年。明沿唐律,定坐赃致罪刑律条,亦自一贯至五百贯以上,笞二十至杖一百,徒三年。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勋位流外官等级。南朝梁置,位在蕴位下。门下、中书、尚书正令史等官此位。亦称“三品勋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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