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佥民壮法 |
释义 | 佥民壮法历史知识 佥民壮法怎么写好看:佥民壮法历史词典解释明代征集民户壮丁进行训练以备调用之法。弘治七年(1494)定。选取二十岁以上、五十岁以下健壮之人,州县七八百里者,每里佥二名;五百里者,每里佥三名;三百里者,每里佥四名;一百里者,每里佥五名。春夏秋每月操练二次,冬季操练三次。遇警调集,官给*行粮。富民不愿者,纳钱免佥,由官代募。隆庆中,张居正等建议佥畿甸民兵,除单丁老弱外,父子三人籍一子,兄弟三人籍一弟。后又略有变化。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常熟县南朝梁大同六年540置。治今江苏常熟市境。隋平陈,徙治南沙城,在今常熟市西北,并以海虞、南沙二县并入。唐武德七年624又移治于海虞故城,即今常熟市。元元贞元年1295升为州。明洪武二年1369复降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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