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总统所 |
释义 | 总统所历史官职 总统所怎么写好看:总统所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元朝管理佛教事务之机构。世祖时设于路以上(亦有设总摄司者),统辖僧录司、僧正司、都纲司,掌理僧尼词讼。凡遇僧尼与百姓发生词讼,则与地方官府共同处理。长官为总统,下设书吏、公使人等。武宗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遂废。 元代路以上佛教事务的主管衙门,以总统为主官。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决曹掾官名,西汉丞相府和东汉三公府及郡国皆置,为决曹长官,掌罪法事,秩皆三百石。后汉书·百官一·太尉:“掾史属二十四人。本注曰:汉旧注东西曹掾比四百石,余掾比三百石,属比二百石……决曹主罪法事。”汉书·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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