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回回钦天监 |
释义 | 回回钦天监历史知识 回回钦天监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明洪武三年(1370)改原回回司天监而置,设官依旧。十四年与钦天监官制俱改。三十 一年,罢。 词语分解:
历史知识推荐:安鳌?—1495 明马湖府土知府。领泥溪、平夷、蛮夷、沐川四长官司。在任时残忍虐民,计口敛钱,并掘墓一百八十余所,焚毁庐舍三百四十余家。地方有司初则受贿包庇,继则畏势不管。弘治间,巡按御史张鸾、右副都御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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