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山林司 |
释义 | 山林司历史官职 山林司怎么写好看:山林司历史词典解释官署名。民国元年(公元1912年)时北洋政府设置,属农林部。掌下列事项:一、山林的监督、保护、奖励;二、保安林;三、国有林:四、林业团体;五、狩猎;六、其他。以司长为主官,下设佥事、主事,分理司事。次年本司撤销。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医痊郎阶官名。金太医二十五阶之第二十四阶,秩从九品上。元十五阶之第十四阶,秩从八品。 官名,也是官阶名。金朝的太医官,自从四品始,以下分为(二)十五阶。从九品上,称医痊郎。见金史·百官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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