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贤院孔目官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唐开元五年(公元717年)于乾元殿置孔目官,开元十三年(公元725年)改称集贤院孔目官,掌管文书档案,收贮图书。
词语分解:
- 集贤的解释 1.聚集贤人。 唐 张九龄 集贤殿书院奉敕送学士张说上赐燕序:“ 集贤殿 者,本 集仙殿 也……遂改‘仙’为‘贤’,去华务实。且有后命,增其学秩。是以集贤之庭,更为论思之室矣。”2.集贤殿书院的省称。 唐 韩愈 顺宗实录四:“ 城 字 亢宗 ……好学,贫不能得书,乃求入集贤为书写吏,窃官书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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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清朝内务府所属七司以及钱粮衙门等机构均置,负责催办具体事务。自八品至无品级不等。其下设有副催长、委署催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