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卖爵 |
释义 | 卖爵历史知识 卖爵怎么写好看:卖爵历史词典解释汉代二十等爵均可买卖。自西汉初年即制订有卖爵令。《汉书·食货志》载:景帝时“上郡以西旱,复修卖爵令,而裁其贾以招民”。终汉之世,卖爵成为封建统治者解决财政困难的重要手段。买爵或以钱、粟,或输奴婢。其价因时而异。二十等爵一级约直二千钱或一千钱。《汉书·惠帝纪》:元年(前194),“民有罪,得买爵三十级以免死罪”。颜师古注引应劭曰:“一级直钱二千。”又《汉书·成帝纪》:鸿嘉三年(前18),“令吏民得买爵,贾级千钱”。文帝时规定,入粟六百石爵上造,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石则为大庶长。百姓买得爵位后,则享有相应的政治地位,可免除徭役,减免罪刑等。 词语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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