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院辖市 |
释义 | 院辖市历史官职 院辖市怎么写好看:院辖市历史词典解释市的等级之一。国6*民6*党政府于民国十九年(公元1928年)七月改特别市为院辖市。其时共有南京、上海、北平、天津、青岛、汉口六个院辖市。次年汉口市改隶湖北省政府。二十一年(公元1932年)议决西安为院辖市,定名西京(设立西京筹备委员会,但正式改制在1947年6月,仍名西安)。二十八年(公元1939年)五月,因重庆市为战时首都,改为院辖市,定为陪都。抗战胜利以后,大连、哈尔滨于民国三十四年(公元1945年)九月,汉口、广州、沈阳、西安等省辖市于民国三十六年(公元1947年)六月均改置为院辖市,至此,共有院辖市十二个。 词语分解:
历史官职推荐:郡国文学吏官名,汉置,凡指郡国文学掾、史,也简称郡国文学,为郡国佐吏,掌郡国学校、教授诸生和礼仪教育等事,没有固定人数,俸百石,位在诸曹掾史前。掾为正,史为副,掾在史前。后汉书·孝灵帝纪:“试太学生年六十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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