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医院吏目历史词典解释
官名。明、清太医院所属之医官。各精一科,专为皇帝、后妃等治疗疾病。明洪武十四年(1381)设,一人,从九品。隆庆五年(1571)定设十人。清顺治元年(1644)沿置,初为三十人,后为二十六人,皆汉员。七品、八品各十三人。由医士升补。
伎术官。明清置,属太医院,掌医疗之事。明制秩从九品,初设一人,隆庆五年(公元1571年)定设十人。清制员额二十六人,初由各省选派,经太医院考选补用,后改由医士升任。
词语分解:
- 太医的解释 封建社会专为帝王和宫廷官员等服务的医生太医以王命聚之。——唐· 柳宗元捕蛇者说
- 吏目的解释 古官名。 元 于儒学提举司及各州设吏目为参佐官。 明 之翰林院、太常寺、太医院,留守、安抚、招讨、市舶、盐课诸司及都指挥司、各长官司、各千户所、各州均有设置。 清 唯太医院、五城兵马司及各州置之。其职除太医院吏目与医士类似外,其余或掌文书,或佐理刑狱及官署事务。红楼梦第八三回:“ 贾赦 道:‘方才风闻宫里头传了一个太医院御医,两个吏目去看病。’”官场现形记第四三回:“新选 蘄州 吏目 随太爷 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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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署名。明朝亲军二十六上直卫之一。洪武 1368—1398 中由旗手千户所改置。设指挥使、指挥同知、指挥佥事等官。掌大驾金鼓、旗纛,帅力士随驾宿卫。清朝顺治十一年 1654 沿置,属銮仪卫、掌陈设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