词条 | 民政部 |
释义 | 民政部历史事件 民政部怎么写好看:民政部历史词典解释清末官署名。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由巡警部改设,主官为尚书、左右侍郎各一人,下设承政(总务)、参议(议订法令章程)两厅及民治(地方行政)、警政、疆里、营缮、卫生五司。所属还有内城巡警总厅、外城巡警总厅、教养局、习艺所、巡警学堂、消防队等。1911年(宣统三年)尚书、侍郎改称大臣、副大臣。 词语分解:
历史事件推荐:六大周代天官的六种属官。礼记·曲礼; “天子建天官,先六大,曰大宰、大宗、大史、大祝、大士、大卜,典司六典。”天官指朝廷的高级神职官吏,故“六大”多与宗教事务有关。大同太。太宰,从铜器铭文看,应为王家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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