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龙坑长官司历史词典解释
土司名。明洪武五年(1372)改元养龙坑宿征等处长官司置。长官蔡姓,五代时以平九洞革佬有功授土职。历宋世守。元隶顺元等路军民安抚司。明改今置。康熙八年(1669)归附,改称养龙长官司。治今贵州息烽县境,管养龙、上水等处村寨,居民有蔡家、布依族和苗族。
词语分解:
- 官司的解释 1 ∶诉讼打官司一到任就有一件人命官司详至案下。——红楼梦2 ∶旧指官府后来不合偷了店主人家钱财,被捉住了,要送官司问罪。——水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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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名。唐开元二十七年739置,为内侍省太子内坊局属官,掌序导宾客,员五人,从八品下。